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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示范工程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试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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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实施现代信息集成技术(HI-CIMS)的基本要求。

  (1)建立通达每户的小区宽带光纤用户接入网络,向住户综合提供2种以上的基本业务(普通电话、高速数据、有线电视)。网络类型可采用以下三种类型之一或其组合:光缆同轴由缆网(HFC)、FTTx(x可为B、F、H,即光纤到楼栋、光纤到楼层、光纤到户)、高速数字用户环路Xdsl(X可为A、V等)。

  (2)基于上述宽带光纤用户接入网,提供业务质量(QoS)合格的基于MPEG-2的交互式数字视频业务,支持数字视频广播、按次付费数字电视、电子节目指南(EPG)等高级数字视频应用。

  (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作为HI-CIMS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动态联盟的一个企业,必须符合HI-CIMS的信息标准体系和信息交换技术。对小区智能化系统开发过程建模、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进行研究。确定其分解方法、控制方法和控制点。控制信息的提取和分析实现业主对智能化系统开发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有效监督与控制。

  (4)实现以住宅开发建设企业(住宅开发建设创新体系、住宅工业化开发建设创新体系)为主体,达到动态联盟企业群及有关政府部门之间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异地信息交换和集成,分系统中各专业间的信息数据共享和统一管理,住宅建设各环节与住宅产品供配网、住宅产品数据库之间实现信息的网络查询。

  (5)采用符合住宅信息集成系统要求的商品化软件,包括住宅建设动态联盟软件、住宅建设方案及施工图CAD软件、住宅预售三维动画系统、结构、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概预算等专业的CAD软件和施工质量保证信息系统、施工现场组织与施工技术软件,为住宅开发建设提供支持。

  (6)实现开发建设企业为主体,在住宅产品供配系统和住宅产品数据库的支撑下完成住宅开发建设从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包括施工组织、质量控制等)、性能认定-房屋销售-物业管理等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7)建设和联接四个系统(HI-CIMS)

  1)计算机平台:包括计算机、网络硬件、操作系统软件;

  2)软件支撑平台:包括数据库、网络支撑软件和应用系统开发工具;

  3)应用分系统:包括开发建设单位分系统、住宅设计分系统、住宅施工分系统、性能认定分系统、物业管理分系统;

  4)住宅产品信息支撑:包括住宅产品数据库、住宅产品供配系统。

  (8)系统建设三项要求:

  ·系统覆盖面要求。应保证信息管理、信息集成和各种专业应用软件和工具覆盖住宅开发建设全生命周期,为各个环节提供技术支持。

  ·系统集成度要求。信息集成性方面应满足两个层次的要求,各个业务环节内部(如住宅设计、物业管理等分系统)应实现统一的信息管理和数据完全共享;各个业务环节之间应实现信息相互传递,并保持数据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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